選擇權新手入門(基本概念篇)by.分析師 林妙鴒

選擇權是什麼東西? 要怎麼交易? 是否風險很高?
跟期貨有什麼不一樣? 好像聽說新手做選擇權千萬不能當賣方? 

剛接觸選擇權的人總是會滿頭問號
最近剛好遇到很多來詢問選擇權的客戶 
我才突然發現要用三言兩語解釋「選擇權到底是什麼」真的是很困難的事
所以決定整理成一篇詳細的介紹文章希望能對初 次接觸選擇權的人有所幫助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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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:本篇字很多 
適合初次接觸選擇權,想搞懂選擇權基本概念的朋友們
如果對選擇權已有基本認識 那這篇文章可以先行跳過~

選擇權(買權)基本概念

首先我們要先知道:選擇權就是交易一種權利
而權力有兩種→買權&賣權

看不懂這句話也沒有關係
以下我先用「買權」舉個簡單的例子讓大家比較有感覺
(請大家先想像自己是故事中的小明,會更好理解整個概念)

蘋果今年九月即將推出iphone12,市場預期售價大概是三萬台幣左右
小明覺得iphone12是蘋果第一批5G手機,應該能夠引發一波換機潮
所以他認為售價應該會高於三萬

而小明的好友阿傑與小明的認知則剛好相反
阿傑覺得今年疫情因素衝擊經濟,大家應該沒有閒錢換手機
所以他認為iphone12的售價絕對不會高於三萬

於是小明跟阿傑達成一個協議
小明先付給阿傑1000元跟他買一個「以三萬元買iphone12」的權利
(可以先想像成是付了訂金一千元的概念)

等到今年九月 iphone12推出時
不論售價多少錢 小明都能用三萬台幣跟阿傑換一台iphone12
因為小明已經用一千台幣買了「以三萬元買iphone12」的權利
以下我們分別探討i12的價格對於小明和阿傑兩人的影響

圖片1


情況一:i12售價四萬元(高於三萬)
小明先前已付了一千元跟阿傑購買「以三萬元買iphone12」的權利
所以等i12一推出,小明就能拿這這個「買權」要求阿傑履約
而阿傑就必須依規定價格三萬元將i12賣給小明

情況二:i12售價兩萬元(低於三萬)
雖然小明之前有先支付阿傑一千元,跟他購買「以三萬元買iphone12」的權利
但此時市場上就可以直接買到兩萬塊的i12
所以小明會選擇認賠之前支付的一千元(放棄履約)
自己到市場上以市價兩萬購買一支新手機
 


小結論

Q:小明為什麼要買進「以三萬元跟阿傑買iphone12」的權利?
A:因為小明看好i12未來的價格
→ 買進買權=看漲

Q:小明買進「以三萬元跟阿傑買iphone12」的權利,所付出的成本是什麼?
A:小明付了一千元的訂金
→ 訂金在選擇權的世界有另一個名稱,叫做「權利金」
  買方(小明)支付權利金給賣方(阿傑)

Q:阿傑為何要賣給小明「以三萬元買iphone12」的權利?
A:因為阿傑認為i12未來售價不會超過三萬元
  如果真的如阿傑所料i12根本不值三萬元,那他就可以賺走小明付的這個一千元
→ 賣方(阿傑)認為不會漲,賣方可以收權利金

Q:阿傑作為賣方需要付什麼責任嗎?
A:如果最後i12售價真的高於三萬元
  小明一定會拿著當初花一千元買的這個「買權」,來要求阿傑履約
  不論最後i12售價是四萬元、四十萬元還是四百萬
       阿傑都必須生出一隻i12新機,以三萬元的價格賣給小明

  為了避免阿傑最後賴帳,說自己沒錢買iphone12賣給小明
  他們兩人在簽約的時候賣方(阿傑),就必須提出財力證明,證明自己有能力履約
  阿傑會把這筆錢(財力證明)放在某個戶頭裡,
  如果最後他必須履約,這筆錢就要用來買新手機給小明
  如果小明放棄履約,阿傑不需要拿錢去買手機,當然就可以把這筆錢領回去
  而這個類似財力證明的東西在選擇權的世界裡稱為「保證金」
→ 賣方(阿傑)需繳交保證金
       若買方(小明)放棄履約,賣方(阿傑)就可以賺走權利金

Q:什麼情況下小明會放棄履約?
A:如果最後i12大降價,一隻新機根本不用三萬
  那小明就自己到隨便一家手機行買就好了,沒有必要跟阿傑交貨
→ 買方(小明)是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履約的一方
  如果行情不利買方(小明),那麼他就可以選擇放棄履約
 

圖片2

選擇權(賣權)基本概念

以上都是以買權(看漲)的例子來做說明
但選擇權除了買權之外,也有看跌的賣權

如果今天阿傑覺得i12新機了無新意
再加上去年iphone11 已經帶領了一波換機潮
今年i12要推出勢必要打低價戰,所以阿傑大膽預測i12售價會低於兩萬元

這時候出現了第三個角色:妮妮
妮妮覺得阿傑真是異想天開,iphone新機怎麼可能低於兩萬
於是阿傑又跟妮妮達成了以下協議

阿傑用一千元跟妮妮買了一個「以兩萬元賣iphone12」的權利
等到今年九月 iphone12推出時
不論售價多少錢 阿傑都能用兩萬台幣賣一台iphone12給妮妮
因為阿傑已經用一千台幣買了「以兩萬元賣出iphone12」的權利

以下我們分別探討i12的價格對於阿傑和妮妮兩人的影響

圖片3

情況一:i12售價一萬元(低於兩萬)
阿傑先前已付了一千元跟妮妮購買「以兩萬元賣出iphone12」的權利
所以等i12一推出,阿傑就能拿這這個「賣權」要求妮妮履約
而妮妮就必須依規定價格兩萬元跟阿傑購買iphone12

情況二:i12售價三萬元(高於兩萬)
雖然阿傑之前有先支付妮妮一千元,跟她購買「以兩萬元賣出iphone12」的權利
但此時市場上一隻i12要價三萬
阿傑當然不會選擇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賣給妮妮
所以阿傑會選擇認賠之前支付的一千元(放棄履約)

小結論
 

Q:阿傑為什麼要買進「以兩萬元賣出iphone12」的權利?
A:因為阿傑看壞i12未來的價格
→ 買進賣權=看跌

Q:阿傑買進「以兩萬元賣出iphone12」的權利,所付出的成本是什麼?
A:阿傑付了一千元的訂金(權利金)
→ 買方(阿傑)支付權利金給賣方(妮妮)

Q:妮妮為何要賣給阿傑「以兩萬元賣出iphone12」的權利?
A:因為妮妮認為i12未來售價不會低於兩萬
  如果真如妮妮所料i12價格果然沒那麼低,那她就可以賺走阿傑付的這個一千元
→ 賣方(妮妮)認為不會跌,賣方可以收權利金

Q:妮妮作為賣方需要付什麼責任嗎?
A:如果最後i12售價真的低於兩萬元
  阿傑一定會拿著當初花一千元買的這個「賣權」,來要求妮妮履約
  不論最後i12售價是一萬元、八千元還是根本不用錢
       妮妮都必須以兩萬元的價格,跟阿傑買進一隻i12

  為了避免妮妮最後賴帳,說自己沒錢跟阿傑買iphone12
  他們兩人在簽約的時候賣方(妮妮),就必須提出財力證明,證明自己有能力履約
  妮妮一樣會把這筆錢(財力證明)放在某個戶頭裡,
  如果最後她必須履約,這筆錢就要用來跟阿傑買手機
  如果阿傑放棄履約,妮妮就不需要拿錢跟他買手機,當然就能把這筆錢領回去
  而這個類似財力證明的東西在選擇權的世界裡稱為「保證金」
→ 賣方(妮妮)需繳交保證金
       若買方(阿傑)放棄履約,賣方(妮妮)就可以賺走權利金


Q:什麼情況下阿傑會放棄履約?
A:如果最後i12售價超級貴,一隻新機要價十萬元
  那阿傑當然不會想以兩萬元的低價賣手機給妮妮,所以阿傑會放棄履約
→ 買方(阿傑)是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履約的一方
  如果行情不利買方(阿傑),那麼他就可以選擇放棄履約

圖片4

結論

以上大概簡述了選擇權最基本的概念
買權=買進的權利
買進買權=有權利決定是否要買進
賣出買權=將買進權利賣給別人 若對方想履約就必須配合(因為已經收了權利金)

賣權=賣出的權利
買進賣權=有權利決定是否要賣出
賣出賣權=將賣出的權利賣給別人 若對方想履約就必須配合(因為已經收了權利金)

買方支付權利金給賣方,
對買方來說交易最大的風險就是權利金歸零 (放棄履約)
而買方最大的獲利可能是無上限 (因為無法預期市場價格會漲或跌到什麼程度)

賣方收取買方的權利金,必須要先繳交一筆保證金(證明自己有能力履約)
對於賣方來說,這筆交易的最大獲利就是權利金
不管未來市場價格如何變化,他賺最多就是買方一開始支付的這筆權利金
但做賣家的最大風險則可能是無上限的
(因為無法預期市場價格會漲或跌到什麼程度)

今天的解說就大概到這邊先告一段落
繼續閱讀:選擇權新手入門(實戰交易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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